北京谊安医疗违规销售“无中文标签”医疗器械 被处罚
日前,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一则关于北京谊安医疗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信息(京丰市监处罚〔2022〕90号)。
处罚信息显示,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张家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协助调查函称在张家口市中医院检查时发现北京谊安医疗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的呼吸机装箱配件中的“雾化器”无中文标签及中文说明书。
该公司于2019年11月13日,从深圳市美康达医疗保健有限公司购进“一次性雾化喷雾装置”(注册证号:国食药监械(进)字2012第2541465号)共173个,购进单价:13.52元/个,总价:2338.96元,至2020年1月30日共销售给河北谊安奥美医疗设备有限公司5个,销售单价:13.52元/个,销售总价67.6元,其余168个“一次性雾化喷雾装置”均随国际标准呼吸机销往国外。
通报称,北京谊安医疗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被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2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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