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临床试验期间,因各种原因,需要对药品审评机构已批准或经沟通交流双方确认的临床试验方案内容进行修订。本文重点关注临床试验期间方案变更,以供参考。
一、变更的主体责任
申办者承担临床试验方案变更的主体责任,全面、深入评估临床试验期间方案变更的必要性和科学合理性,评估方案变更对受试者安全的影响。
二、新方案变更管理与递交资料要求
1.方案变更实施前
除提交伦理审查外,申办者还应根据变更的不同性质及对受试者安全风险的影响,按照以下要求开展工作:①对可能显著增加受试者安全风险的实质性变更,应按照《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要求,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以下简称“药审中心”)提出补充申请。②对其他的实质性变更(不会显著增加受试者安全风险,但可能显著影响试验科学性以及数据可靠性),若为确证性临床试验方案的变更,申办者应向药审中心提出沟通交流申请;若为其他阶段临床试验方案的变更,申办者认为必要的,可向药审中心提出沟通交流申请。③非实质性变更,经伦理审查同意或备案后,即可实施。
2.方案变更后
申办者还需要按照相关要求在药物临床试验登记与信息公示平台更新信息,还应按照相关要求在《研发期间安全性更新报告》(DSUR)中汇总报告。
3.新方案递交资料要求
在方案发生变更,申办者向药审中心提出补充申请或沟通交流申请时,至少应提供以下技术资料:①详细说明变更的具体内容。提供变更前、后的临床试验方案及变更事项列表对比。②详细说明变更的必要性、科学合理性以及受试者安全风险控制等相关的依据并提供相关研究资料。③必要时,还应提供非临床、药学等相关研究资料。④必要时/如有修订,提供知情同意书、研究者手册。⑤必要时/如有修订,提供临床试验综述资料、药理毒理综述资料、药学综述资料。临床试验期间改变剂型、给药途径、新增适应症以及增加与其他药物联合用药等情形,不属于方案变更管理范畴,应按相关要求提出新的临床试验申请。
三、方案变更的考虑重点
1.方案变更的评估要点
包括①临床试验受试者的安全风险(包括风险-获益权衡);②临床试验科学性;③临床试验数据产生的可靠性。
2.变更分类
临床试验期间方案变更分为实质性变更和非实质性变更。实质性变更是指对临床试验受试者的安全性、试验的科学性、试验数据的可靠性可能产生显著性影响的变更。非实质性变更是指对临床试验受试者的安全性、试验的科学性、试验数据的可靠性不会产生显著性影响的变更。
3.方案变更的安全风险评估
申办者应结合具体情况,开展全面深入的分析和研究,科学合理地评估临床试验期间方案变更对于受试者安全风险的影响。
4.伦理审查
药物临床试验期间方案变更,在申办者充分进行风险评估的基础上,还应严格遵守伦理审查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必要时还应更新研究者手册、知情同意书等相关文件并报伦理委员会审查。
四、变更路线示意图
本文参考资料:1.裴小静,崔灿,王海学.《药物临床试验期间方案变更技术指导原则(试行)》解读[J].中国临床药理学杂志,2023,39(03):452-456.
2.赵婷婷,耿莹,王水强,王海学.我国药物临床试验方案修订关键风险控制与管理[J].中国临床药理学杂志,2021,37(19):2724-2728.
3.《药品注册申请审评期间变更工作程序》2022
4.《药物临床试验期间方案变更技术指导原则(试行)》2022